抗(耐)震壓力表校準方法修訂探討
《抗(耐)震壓力表(JJG (石 油)32 - 1994)》檢定規(guī)程(簡稱原標準)
使用多年,隨著機械行業(yè)的《JB/T6804 - 2006抗震壓力表》的修訂,原標準部分條 款已不適應當前校準的要求,因此建議修訂 原標準。本文在術語定義、技術標準、校準 條件三方面進行了理論分析及試驗驗證,并 對原標準的修訂進行了探討。
1.前言
抗(耐)震壓力表抗震性能優(yōu)越,在復雜環(huán)境 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,因此在各采油廠重要崗位 均得到廣泛應用。隨著油田采油技術不斷進步,現 場環(huán)境更加復雜,在各種震動情況下壓力數據的監(jiān) 測顯得更加重要。如何在新的生產形勢下保證儀表 的計量準確成為重要課題,因此必須有一套完善的 校準方法。
《抗(耐)震壓力表(JJG (石油)32 - 1994)》檢定規(guī)程(以下簡稱原標準)自I"年7 月起已現場施行15年。隨著校準設備、校準條件 的不斷完善及機械行業(yè)的《JB/ T6804 - 2006抗震 壓力表》(以下簡稱制造標準)的修訂,原標準部 分條款已不適應當前校準要求。本文針對原標準中 術語定義較模糊、技術標準低、校準條件不完善三 個問題進行修訂分析。
2.明確術語定義
2.1減幅比
原標準將減幅比定義為:“抗(耐)震壓力表 (以下簡稱壓力表)的指針(或標度盤)擺動幅度 與實際輸入脈動負荷的幅度之比為壓力的減幅比。” 其中“擺動幅度”和“脈動負荷的幅度”沒有直觀 量化,較難把握。參考制造標準,建議將其定義 為:“壓力表實際指示壓力變化幅度與輸入壓力變 化幅度之比”重新定義后引入了壓力概念,較容 易理解。
2. 2脈動誤差
原標準將脈動誤差定義為:“壓力表所受脈動 壓力的平均值與該點進行示值檢定增負荷時示值之 偏差。”
g = Pi - Pi P
式中:S_壓力表脈動影響誤差,?
Pi _壓力表示值檢定增負荷時的示值;
Pi -—Pi點所受脈動壓力的平均值;
P——壓力表量程上限值。
此定義存在兩個問題:一是“示值檢定增負荷時示值”其本意是在壓力増負荷到擺動過程中點時 讀數,但從字面上容易理解為整個増負荷過程都可 讀數;二是這個定義中的偏差是絕對誤差,而后面 的脈動誤差公式為相對誤差,前后未統(tǒng)一。
考慮到以上兩點,建議將其定義為:“壓力表 實際指示壓力變化范圍中值與輸入壓力變化范圍中 值的差與壓力表測量上限值之比(用%表示)”。重 新定義后明確了檢測過程,統(tǒng)一了計算方法,便于 實際操作。
2.3壓力變化范圍中值
因為標準中多次出現壓力變化范圍中值這個概 念,為明確概念,可考慮增加其定義:“壓力表實 際指示壓力最大值與最小值的算術平均值。”
3.提高技術標準
3.1指針
原標準關于指針要求如下:“指針式壓力表的 指針應伸入所有分度線內,其指針指示端寬度應不 大于最小分度間隔的1/5。指針與分度盤平面間的 距離應在l?3mm范圍內。”其中“伸入所有分度 線內”這句未規(guī)定指針長度上限,而“最小分度間 隔的1/5”較難在外觀方面準確測量。結合實際情 況,參考了制造標準和《彈簧管式一般壓力表、壓 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檢定規(guī)程(JJG52 - 1999) ?,建 議將技術要求規(guī)定為:“指針式壓力表的指針應能 覆蓋最短分度線長度的1/3?2/3,其指針指示端 寬度應不大于分度線的寬度。指針與分度盤平面間 的距離應在1?3 mm范圍內。”
3. 2灌充液
原標準對壓力表灌充液沒有相關要求,而制造 標準對灌充液的清晰度和液面高度有相關要求。通 過大量試驗證明,灌充液清晰度和液面高度對檢定 過程有直接影響。如灌充液清晰度不佳,將很難準 確讀數,直接影響檢定過程。同時,為驗證液面高 度對壓力表讀數有影響,在滿足其他條件下,改變 灌充液液面高度,對量程范圍為0?6 MPa的同一 塊壓力表重復10次試驗,其結果見表1。
表1中“0. 25 D、0. 5 D ”等為不同液面高度 (D為壓力表外殼公稱直徑)。試驗證明,灌充液液面高度的變化對工作環(huán)境振動誤差影響較大。因 此,在外觀檢查中加入了對灌充液的技術要求: “壓力表表殼內灌充液應清潔、透明,液面高度位 于表殼中心上方0. 25 D?0. 3 D之間,且無滲漏 現象。”
4.完善校準條件
4.1振動連接條件
考慮到振動試驗臺、脈動壓力源在工作中產生 的振動會干擾標準器的取值,因此建議在校準條件 中增加此方面要求,具體為“在標準器與振動試驗 臺、脈動壓力源之間采取柔性連接,避免振動試驗 臺、脈動壓力源對標準器的影響。”
4. 2校準環(huán)境溫度
原標準對校準環(huán)境溫度沒有要求,為確認校準 環(huán)境溫度對校準結果的影響程度,進行了以下試 驗:在滿足其他檢定條件下,改變工作環(huán)境溫度, 對量程范圍為0?6 MPa的同一塊壓力表進行重復 10次試驗,其結果見表2。
由表2中的數據對比可知,工作環(huán)境溫度的變 化、校準中基本誤差、回程誤差、脈動誤差和振動 誤差對校準環(huán)境溫度均有一定的影響,因此建議增 力口 “校準環(huán)境溫度:20 ±5 C”的條款。
4.3復校時間間隔
原標準復校時間間隔為一年,已不能適應目前 的實際情況,參考《彈簧管式一般壓力表、壓力真 空表和真空表檢定規(guī)程(JJG52 - 1999) ?,建議將 復校時間間隔修訂為6個月。
5.幾點認識
(1)原標準部分條款已不能滿足新形勢下的計 量要求,建議對其加以修訂。
(2)修訂標準必須要有理論依據,必要時要有 大量試驗數據提供支持。
(3)抗(耐)震壓力表校準方法的修訂為校準 工作提供了技術依據,它的實施將進一步完善量值 傳遞系統(tǒng),從而為油田生產提供更準確的數據,對 于完善油田計量標準具有一定意義。
下一篇:淺析壓力表檢定中的常見問題